一、展品规则:
1、甲方必须保证其参展所有展品,展品包装、宣传品及其他展出品均不能侵权他人知识产权,一旦投诉侵权,保证配合主办方和侵权纠纷第三方按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2、主办方检查甲方展品有危险,非法,不符合展览标准,有权将该展品清场,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。
3、甲方不得超出展位面积摆放展品,主办方有权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。
二、广告:
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原稿件(包括文字内容、图片)如有侵权、甲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,如甲方定稿后发现错失、遗漏等情况,一切责任甲方自己承担。
三、安全:
1、甲方布展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,务必双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,消防安全责任书、甲方对本展位安全承担全部责任。
2、主办方根据展览期间采取必要安全措施,如展览期间展品或其他财产丢失或损坏及个人伤害、主办方不负责任。
3、展会期间,甲方不得中途撤展,否则主办方有权收取罚金。
4、主办方将全面协助展馆安保工作,对于参观人员、参展人员及展品可能遭受的任何风险,主办方概不承担责任。
四、音响:
甲方在展会期间需要从事演艺活动,音响音量须控制在60分贝以下,否则主办方有权终止其该项活动。
五、展位使用及宣传品:
甲方只能展示申报的展品,不得展示与展会目的相冲突的物品,甲方只可以在自身展位范围内派发产品宣传单张,不得在会场公共区域派发,不得随意张贴广告。
六、特装展位:
1、特装展位需在主办方规定的高度,尺寸范围内自行负责展位的搭建、施工费用(包括:展位的拆除和装备的移除)。
2、甲方特装展位施工方案须在开展前15天提交给主办方,登记备案,未经主办方审核,甲方不得擅自施工。
3、如果甲方未能在规定布展时间内进场或完成布展工作、主办方有权取消甲方参展资格,甲方所交费用不予退回,并需支付未完成搭建的拆除费用和物品移除及保管费用。
七、改变会展日期:
主办方保留因外部因素改变展会日期(政府重要会议,严重天灾等情况)的权力,合同仍然有效。
八、解释:
主办方保留对此参展规则的解释,更改、修改权利。出于为展会顺利进行的目的,必要时主办方可添加条款和规定。
南宁建博会主办方